近一个月来,一些地区或部门相继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措施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比如,江苏苏州市明确规定新房和二手房在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,分别于3年和5年之后才可转让;陕西西安市对迁入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购房,在缴纳社保和个税方面提高了门槛;银保监会约谈部分房地产信托企业,要求控制房地产信贷规模和比重。这一系列举措,是相关地区或部门针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,为更好落实中央“房住不炒”定位所采取的应对措施。
2016年9月30日,本轮楼市调控启动以来,上百座城市加入了楼市调控行列,先后推出数百次调控具体措施。从全国性数据观察,最为明显的变化有两点。一是今年上半年,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增长5.6%和下降1.8%,均降至调控以来的第二个低点(第一个低点为今年1月份至2月份,受节日因素影响较大),表明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泡沫;二是70个大中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新房和二手房,同比与环比房价指数都比调控前有明显回落。
同时,还应该看到,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相比较,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走势还有差异,房价水平及其涨幅也还不尽一致。这既与当地市场的供需状况有关,也与各地调控措施及力度不无关系。苏州市虽然不在国家统计局在统的70个大中城市之列,但江苏省各主要城市房价涨幅在全国城市中处于相对较高位势。另据多家媒体报道,苏州市一些热点地区楼市挂牌价及销售均价近期均有明显提升。5月份,住建部在提示了6座城市之后,又对房价涨幅较高的4座城市发出预警提示,其中就包括苏州市。
据报道,苏州市此次出台新的调控措施,是近3个月来第四次加码楼市调控。此前,在一些城市将新房再上市时间确定为2年,就有分析人士指出,两年时间对投资投机性购房者而言,是一个可以接受且能够坚持的时限。正因如此,苏州市把新房限售时限延至3年,对遏制炒房或许有一定效果,但效果仍需进一步观察。